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態環境需要,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和幸福感,哈密市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,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、系統治理、源頭治理,堅持突出精準治污、科學治污、依法治污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為實現美麗哈密天更藍、山更綠、水更清作出積極努力。
一、推進實施空氣質量提升行動
一是充分發揮《哈密市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》作用,明確各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,劃分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責任。二是實施《關于印發伊州區大氣污染防治“百日攻堅”專項行動方案》,以伊州區城市大氣污染的季節特點,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,持續改善伊州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。三是深入開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行動,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整治行動,分類制定整治措施。
2021年1月至5月,伊州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二級以上天數為115天,優良率76.2%,較2020年同期(75.7%)上升了0.5個百分點。造成2021空氣質量下降的原因主要為沙塵天氣影響,截止到5月31日伊州區共發生14次沙塵天氣,影響天數37天,較去年同期(24天)增加13天,沙塵天氣占污染天數的91.9%,較去年同期(71.2%)增加了20.7個百分點。
二、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
一是緊緊圍繞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,以治理城市黑臭水體、保護飲用水水源等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,全力做好“十四五”時期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。二是開展2021年入河(湖)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,持續改善哈密市水環境質量。
2021年第一季度哈密市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均達到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Ⅱ類標準和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Ⅰ類標準,兩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均達到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Ⅰ類標準。全市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均滿足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II類標準,水質狀況優。
三、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
一是組織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,聚焦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,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風險隱患,嚴厲打擊涉重金屬非法排污企業,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,保證糧食食品安全。二是公布2021年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,督促各土壤重點監管單位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主體責任。
2021年排查涉重金屬重金屬行業排查清單19家,無涉鎘企業,其余鉛、鋅、銅、金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周邊5公里范圍內沒有用于種植糧食作物的耕地農田,從源頭上切斷了重金屬污染物進入周邊農田的途徑,杜絕了糧食鎘等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。加強對28家土壤重點監管單位的監管,督促依法履行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、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、實施自行監測并向社會公開等工作。截止目前,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安全穩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