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<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(试行)的通知>的通知》(新劳社字[2002]23号)相关要求,2021年5月28日,哈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了医疗专家评审会,对17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评审。经哈密市劳动能力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,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7人。现对7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: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,可向哈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电话:0902-2235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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